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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市關於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東莞市關於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東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於2021年12月13日向廣東省反饋督察報告。東莞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動全市汙染防治攻堅舉措不斷深入、環境治理能力不斷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截至2023年2月底,14項整改任務中,已完成2項,階段完成1項,達時序進度11項。督察組移交的293件信訪案件,已辦結280件,階段性辦結13件。2022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9個國省考斷麵優良(達到Ⅲ類或優於Ⅲ類)比例達66.7%以上;環境空氣質量穩中向好,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80.0%,全市全年未發生重度汙染天氣;“無廢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工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整改工作有關情況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全麵推動整改落實

        (一)強化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將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第一議題及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把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課程,在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做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踐行者,以督察整改工作實際成效堅定自覺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

        (二)加強組織領導,主動擔當作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共同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加強統籌協調,全麵推進整改。市第十五次黨代會將城市綜合環境達到國際一流灣區標準納入今後五年發展的主要目標,全麵改善生態環境質量。2021年以來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工作35次,推動汙染防治及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親自審定督察整改方案,逐項任務明確整改責任主體、目標、時限和措施,督導驗收銷號工作。各級各部門相應建立整改工作機製,形成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機製,嚴格監督考核。印發《東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東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責任清單》,實行整改任務清單化、項目化調度,常態化開展會商研判。加強幫扶督導,每月抽查核實督察整改進展和交辦案件辦理情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暨汙染防治攻堅戰考核,把生態環境保護和推動督察整改等作為地方立法、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重點領域,推動整改責任落實。加強考評結果運用,嚴格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積極梳理總結“央督整改見成效”係列正麵典型案例,強化正麵典型示範引領作用。

        二、強化理念先行,以高水平保護全麵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以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係為基礎,推動國土空間開發和自然資源利用方式轉變。統籌劃定“三區三線”,並經國家審核封庫,目前已在用地審批、規劃編製等業務中應用管控。推進實施“三線一單”分區管控,建立了“1+98”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係,“1”為全市生態環境準入要求,“98”為85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和13個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在全省“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係下,推動市鎮兩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製,融入全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之中。實施嚴格的能耗強度控製製度、水資源管理製度、耕地保護製度和節約集約用地製度,全麵推進自然資源高水平保護高效率利用。

        (二)以“雙碳”目標為牽引,大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構建雙碳工作政策體係,製訂全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聚焦能源、工業、城鄉建設等領域提出多項節能降碳任務措施。充分發揮金融引導資源配置功能,助力經濟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全力推進綠色金融體係建設,加大金融資源向生態環境、節能環保、清潔能源、清潔生產、綠色交通等綠色經濟領域傾斜力度。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全市有26家企業納入全國碳市場,40家企業納入廣東省碳市場。紮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2022年全市能耗強度同比下降5.2%。嚴格落實節能審查製度,專項整治“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省42個“兩高”違規項目要求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東莞市的1個項目已於2021年11月完成整改。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利用,加快提升光伏利用水平,2022年新增光伏裝機超過264.28兆瓦,累計裝機達到766.165兆瓦。貫徹落實省培育戰略性產業集群的部署,持續優化產業結構,重點培育“4+5”戰略性產業集群,建設形成更具競爭力的“百、千、萬”億級的集群發展梯隊。

        (三)以森林公園建設為契機,不斷築牢生態安全屏障。高品質建設東莞植物園,加快建立特色森林公園,編製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複規劃,統籌和科學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修複,積極構建“一屏一區多廊”的市域生態安全格局。實施綠美東莞大行動,2022年完成林分優化6345畝、森林撫育7544畝、紅樹林營造7.2畝。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建立問題台賬,嚴防各類破壞、損害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強化督察整改,以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麵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一)科學精準防治大氣汙染,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編製實施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以臭氧汙染防控為重點,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2021年以來重點推進工業VOCs綜合治理以及燃煤燃生物質鍋爐淘汰,對124家涉工業爐窯企業和782家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實施分級管控,加強對重點區域、敏感點以及營運柴油車用車大戶監督檢查力度。2022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二)深入開展美麗河湖建設,多措並舉確保斷麵水質穩定達標。重點強化國考斷麵達標攻堅、黑臭水體治理、河湖生態修複等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以超常規力度推進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21年以來全市新建公共汙水管網2085.3公裏,新增汙水處理能力1萬噸/日;全市建成區13296個排水單元地塊全部完成汙水接駁並持續推進源頭雨汙分流;2022年全市城市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9.87%,較2020年提高20.47個百分點。全市53條農村黑臭實體已基本消除黑臭,累計完成30條農村黑臭水體市級評估工作,全市22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達到“長製久清”,水質穩定達標,並完成10條鎮級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統籌加大市級財政投入,動員市屬國企參與工程建設,加大重點流域攻堅力度,成立工作專班強化東江下遊片區專項攻堅,統籌落實8萬家六類行業排水戶整治等重點任務,推動泗盛斷麵溶解氧實現達標,全市7個國考斷麵均達“十四五”水質目標。基本完成全市美麗河湖評價體係,大力推進7個連片美麗河湖建設工作。2022年茅洲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獲選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監察辦公室麵向全國征集的“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麵典型案例,治水經驗分別被《人民日報》《中國環境》和@人民融媒體等國家級媒體報道及多家媒體轉載。

        (三)加強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全力推進美麗海灣建設。編製實施東莞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力爭“十四五”期間建成交椅灣美麗海灣,濱海驛站、花海裏等濱海活力長廊景點已建成並對遊客開放。形成7項海洋專題研究成果,提出總氮削減對策措施。全麵開展入海排汙口排查整治,全市57個河湧溝渠類入海排口整治有51個基本消除劣Ⅴ類水質,消劣比例達到89%,近岸海域水質逐步改善。

        (四)深入開展“淨土清廢”行動,提升土壤和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水平。2022年正式啟動“無廢城市”建設,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無廢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加快推進固體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全麵建成海心沙綠色工業服務項目,每年可處理處置38大類危險廢物,總處理規模約31.68萬噸/年,其中利用處置規模29.8萬噸/年。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核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總能力達94.56萬噸/年,穩步推進鋁灰渣資源化利用項目,目前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基本匹配全市利用處置需求。沙角C電廠汙泥摻燒發電技改項目於2022年6月29日建成投運,新增生活汙泥(含水率60%)處置能力200噸/日,有效拓寬我市半幹化汙泥處置渠道。新增東實集團作為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單位,增加應急處置能力10萬噸/年。2021年以來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設施1座,新增焚燒處理能力2250噸/日,全市焚燒處理占比提升到100%。持續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置項目的環境監管,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執法監測聯動。全市共建有26座滲濾液處理站,對全市38座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進行處理,已實現日產日清,重點推動實施3座衛生填埋場封場提升工程。聚焦土壤汙染防治源頭管控,配合推進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調查,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機製,有序推進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2022年全市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9.16%、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達到100%,完成省下達目標。

        (五)全麵實施美麗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補齊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短板。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加快鄉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廁所革命,全麵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係。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已建成並正常運營的農村部分一體化及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86座,總規模35.64萬噸/日,全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率達到95%。已摸排農村戶廁50.87萬個、公廁1144個,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繼續保持99.98%以上。完成14個水庫型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工程建設,啟動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全市10項配套項目建設,全市供水業務實現統一經營管理,水廠出廠水質合格率99.99%,連續十年優於國家標準要求。農村集中供水已實現全覆蓋,持續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全市農村“千噸萬人”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2019年完成鎮村工業園區摸底調查,出台並實施《東莞市鎮村工業園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公布東莞市第一批試點工業園重點培育名單,爭創3-5家省產業園、特色產業園,培育建設5-10家市級試點工業園、市特色產業園,形成示範引領。

        四、強化監管基礎,以改革創新全麵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突出製度建設主線,推動全麵深化改革。製定《東莞市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修訂《東莞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發布《東莞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等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製度,充分發揮河湖長製、林長製作用,探索建立自然保護地群綜合管理新模式,健全自然保護地聯合管理協調機製,完善全市海域海島監管體係。嚴格落實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激勵政策。製定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管理的工作方案,推動設置陸地海砂淡化場。

        (二)強化科技支撐,提升現代化治理能力。推進大氣、水、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應用平台和生態環境指揮調度平台建設,推動實現生態環境領域“一網統管”,以數字化賦能助推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健全環境信用評價、“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等製度,完善非現場執法監管體係,穩步提升環境監管服務水平。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設置大氣、水、噪聲監控站點1140個,建成大氣、水應用平台,構建環境信息動態管理體係。深化指揮調度體係智慧監管,全市11596家企業安裝在線監控,全年產生預警任務6萬多條,處理率達96%。

        五、下一步計劃

        東莞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綠美東莞生態建設為引領,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貢獻。一是持續高標準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強化責任落實,做好資金保障,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二是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係,實施重點領域節能降碳行動,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三是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製改革,堅持汙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汙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係統治理,做好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全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紮實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


        附件:東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東莞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東莞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廣東省有些地市和部門認識不夠到位,措施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抓得不夠緊,推得不夠實,在統籌協調、責任擔當等方麵還存在差距。有些市縣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還不夠深入,貫徹落實缺少方法,沒有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內容,工作落實“時冷時熱”。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省整改任務序號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市委、市政府始終把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主題,堅持不懈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麵綠色轉型,壓緊壓實有關單位、各鎮街(園區)的政治責任,將治汙攻堅與督察整改係統謀劃、全麵部署、一體推進,推動全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2年至2023年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常態化傳達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2022年5月13日召開全市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暨創建國家“無廢城市”動員會,做好2022年全市汙染防治攻堅重點工作部署,推進我市創建國家“無廢城市”工作;9月23日,召開全市2022年秋冬大氣汙染防治百日攻堅會議,部署大氣汙染防治攻堅工作。2023年1月市人民政府印發“一號文”《關於堅持以製造業當家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提出推進鎮村工業園整治改造,助力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誌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分別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一主任、主任,以及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雙組長。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紀委監委等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立法、監督等重點內容,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三)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和《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每年開展市級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汙染防治攻堅任務落實情況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納入考核,督促各鎮街(園區)壓實工作責任。考核結果納入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評,強化考評結果運用。把新發展理念和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注重選配得力的優秀幹部,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大力推動重點流域和城市內河湧治理,分類推進入河排汙口規範化整治,強化工業、農業、生活汙染源和水生態係統整治。紮實推動國考斷麵水質穩定達標攻堅,全麵開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積極推進美麗河湖創建,基本完成全市美麗河湖評價體係,加大力度推進7個連片美麗河湖建設工作。有序推進碧道建設,2022年已完成約180公裏,順利完成2022年度新建不少於150公裏碧道建設任務目標。加強規劃引領,全力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印發《東莞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力爭“十四五”期間建成“交椅灣”美麗海灣。

        (五)全麵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係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複;推動市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推進“無廢城市”試點建設,築牢固體廢物環境安全防線;健全環境治理法律法規政策體係,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提升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複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麵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省整改任務序號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我市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製度要求,加大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力度。定期組織對6個市級自然保護區開展無人機航拍巡查工作。按照國家、省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以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為總原則,開展東莞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回頭看”工作,進一步做好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與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融合銜接工作。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衝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製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製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省整改任務序號五)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我市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堅決遏製“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實施方案》,以及省關於能耗雙控最新工作要求,除國家布局重點項目外,嚴禁上馬“兩高”項目。優化能耗雙控工作機製,推動實施企業“十四五”節能規劃編製工作,推動重點節能工程,優化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從嚴管控高耗能行業企業。2022年9月底印發實施《東莞市節約能源“十四五”規劃》,明確各部門、鎮街(園區)任務目標,推動實施工業、商貿流通、交通、建築、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降耗。2021年至2022年全市單位GDP能耗順利完成省下達的任務目標。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後,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省整改任務序號六)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全省42個違規項目整改中,涉及東莞市的有1個,已於2021年11月19日完成整改,並於11月18日報省發改委,省發改委於11月23日批複同意完成整改。我市將持續嚴格按照省要求,落實節能審查製度。

        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汙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汙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省整改任務序號十二)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我市2021年年底前新增鎮村級生活汙水管網建設500公裏,完成35個自然村生活汙水治理提升任務。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計完成56個自然村治理提升任務。目前,全市農村已基本實現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全覆蓋。

        六、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省整改任務序號十三)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

        整改進展:階段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我市加快推進水庫規範化建設工作,已完成五點梅水庫、羅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編製及兩輪征求意見工作。2022年東莞市2個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東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20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為100%。

        七、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汙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範引導。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隻和監管部門“打遊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製。(省整改任務序號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2022年6月印發《東莞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東莞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全力抓好問題整改。

        (二)2022年3月印發《關於開展河道水域內泡洗海砂山砂建築垃圾淤泥等有關情況調查的通知》,開展全市摸查工作,初步形成摸查成果。

        (三)2022年6月印發《東莞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市河長辦組織公安、生態環境、水務、海事等相關部門以及相關鎮街,每月開展河道非法洗砂洗泥及非法采砂聯合執法行動,查處1宗建築廢棄物傾倒河道案件。

        (四)2022年4月印發《關於加強我市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管理的工作方案》,推進麻湧1號砂場、虎門沙角B電廠灰場、中堂四鄉砂場等三個陸地海砂淡化場設置工作,解決海砂無處可洗、清洗達標與否難以監管的問題。

        八、珠三角地區工業集聚區密布,一些集聚區管理薄弱,汙染問題突出。(省整改任務序號二十六)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我市按照《東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要求,嚴格工業集聚區內建設項目環境準入;以“三線一單”為基礎,統籌環評審批涉及因素,研究建立環評審批綜合研判係統。2022年9月印發《東莞市鎮村工業園汙染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完成鎮村工業園環境問題摸底調查,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結合雙隨機抽查和專項行動,強化工業集聚區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汙行為。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全市各部門、各鎮街(園區)環境應急工作提供規範指引,指導全市34個鎮街(園區)修訂並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推動全市超2500家環境風險企業完成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製修訂工作。

        (二)2022年8月印發《關於印發2022年度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係的通知》,將工業集聚區生態環境管控工作納入2022年度生態環境責任考核指標;9月印發《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規範推進共性工廠項目建設的意見(試行)》;12月印發《》。根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工業集聚內企業落實排汙許可製,完成年度排汙許可證換證和新增固定汙染源發證登記工作。嚴格工業集聚區生態環境執法,2022年6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開展2022年度全市生態環境工業園區專項執法專項行動。

        九、東莞市清湖工業園區附近分布多個工業集聚區,大量工業廢水進入東莞清溪廈坭生活汙水處理廠處理,導致其長期超負荷運行,雨天汙水溢流嚴重,現場監測周邊的廈坭河、三星渠水質均為劣Ⅴ類。(省整改任務序號二十九)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2021年11月以來,我市對廈坭汙水處理廠納水片區涉水企業開展專項執法,已完成全鎮289家重點涉水企業產汙、治汙、用水、排水等關鍵環節的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全時段監控企業水平衡,大幅度提升企業非現場監管能力。實行第三方專管員、網格員、村居環保專員群防群治。

        (二)清溪廈坭汙水處理廠二期項目已於2022年11月開工建設,截至2023年2月,已完成土建工程量的2.5%。2021年11月,已建成5500立方米的調蓄池,減少廈坭河溢流量及保障汙水處理廠穩定運行。目前,廈坭汙水處理廠納汙範圍內746家企業已完成雨汙分流整改,完善汙水處理廠進水在線監控設施及安裝。全鎮設置汙水主管網來水水質監控站點57個,加強來水監測監控。

        (三)石馬河流域綜合治理EPC+O項目雨汙分流工程(清溪鎮部分)已基本完成,正在推進驗收工作。製定實施契爺石水“一河一策”方案(含三星渠),契爺石水2021年年底前已消除劣V類,2022年水質均值達標。三星渠2022年水質均值達標,基本完成整治。

        (四)加快推進鎮村工業園區改造,青湖工業園有限公司啟動富士工業城的“工改工”工作,鎮規劃管理所啟動項目的規劃調整,已初步編製規劃調整方案。目前正在開展整體規劃方案報批工作,推進可行性研究報告,並謀劃“工改工”項目一期地塊的用地拆遷工作。

        十、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一些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線監控上弄虛作假。2018年以來,全省18家垃圾填埋場因設施運行不正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被屢次查處。(省整改任務序號四十六)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我市共有26個滲濾液處理站,對全市38座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進行處理,總處理能力4840噸/日,滿足處理需求。已采購第三方監管機構,每周對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管考核。結合定期監測結果及在線監控係統監測結果,各滲濾液處理站出水達標,排放至市政汙水管網。2022年,我市持續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置項目的環境監管,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執法監測聯動。

        十一、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汙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其中佛岡縣垃圾填埋場2020年3月填埋區防滲膜破損,地下水受到嚴重汙染,此次督察進駐時,氨氮濃度仍高達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94.2倍。(省整改任務序號四十九)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我市規範生活垃圾填埋作業和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防治。35座鎮級填埋場已完成整治並驗收銷號,3座衛生填埋場已停用,並完成雨汙分流、沼氣導排處理、滲濾液導排收集處理係統、覆膜係統等建設。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防止汙染問題發生。滲濾液處理設施穩定運營,出水處理達標,排放至市政汙水管網。

        十二、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中山市綠色工業服務等6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建成,進度滯後。已建成的33個目前也尚未發揮應有效用。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省整改任務序號五十一)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東莞市海心沙綠色工業服務項目表麵處理廢物處置單元(13.3萬噸/年)、廢礦物油綜合利用單元(5萬噸/年)均已建成並投入運營;鋁灰渣資源化利用項目已完成可研報告編製及相關設備采購,開工建設;東南部衛生填埋場二期項目已完成核準立項、選址意見書等前期手續,截至2023年2月已完成總工程量的70%。

        十三、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餘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肇慶市就發生跨省轉移傾倒11起,傾倒危險廢物765噸。一些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高價接收危險廢物卻不規範處置,廣東恒兆環保公司將東莞市委托處置的316噸危險廢物,分散傾倒在湖南省宜章縣,造成6處12畝山地汙染。(省整改任務序號五十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我市依法查處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案件,妥善處理涉案危險廢物,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偵辦。加強對涉工業固體廢物單位的監管,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等管理製度,依法查處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各部門工作聯動、協同配合,合力打擊跨省市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行為。

        (二)東莞市聯合調查組於2021年11月前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對傾倒案件進行調查,當地已完成涉案固體廢物的清理處置。2021年12月,對24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開展規範化考核檢查,考核結果全部達標。2022年4月印發《2022年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東莞市公安機關強化與生態環境部門的“兩法銜接”。

        十四、部分城市汙泥處置能力不足。東莞市日均生活汙泥產生量超過2000噸,由於缺少有效的終端處置能力,2020年以來累計處置的86.7萬噸幹化生活汙泥中,79.6%轉運至省內韶關、肇慶等10個地市進行處置,外運量高達70萬噸,成本高,風險大。東莞福利龍複合肥公司接收東莞幹化汙泥,2021年4月借營養土的名義,將2500噸簡單處理的生活汙泥傾倒至惠州市龍門縣。(省整改任務序號五十三)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我市立足市內解決汙泥最終處置出路,全麵構建汙泥全鏈條閉環處理體係,全麵啟動汙泥集中處理處置項目前期工作,可研報告和特許經營實施方案已於2021年編製完成。其中,特許經營實施方案已於2022年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並確定特許經營中標方,項目已完成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送審稿)編製、環評報告初稿、初步設計等,正在開展開工建設前期工作。

        (二)多渠道拓展半幹化汙泥處置出路,沙角C電廠汙泥摻燒發電技改項目已於2022年6月建成投運,新增生活汙泥(含水率60%)處置能力200噸/日。

        (三)我市已停止向廣東福利龍複合肥有限公司轉移生活汙泥,並對該公司生活汙泥收運加工生產等情況進行全麵核查。該公司已於2022年6月完成龍門林場涉嫌傾倒的1207.86噸汙泥清運工作,在涉事區域植樹複綠,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修複效果進行評估並出具報告。

        (四)東莞市水務集團已製定汙泥管理製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汙泥裝載、運輸和處置環節監管,建立汙泥運輸台賬,防止車輛中途隨意傾倒,並通過飛行檢查與駐點核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月開展不少於1次現場核查,強化對終端處置單位的監督管理。

        (五)2021年12月,印發實施《東莞市2021年固體廢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麵摸排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方麵存在環境風險隱患,規範各類固體廢物的全過程管理。2022年4月,印發《東莞市生態環境局2022年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東莞市公安機關強化與生態環境部門的“兩法銜接”。

      本文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發文單位: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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